法令轉知

更正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115年6月3日北市都新字第1156027327號函發布「申請『臺北市防災型都市更新細部計畫案』獎勵案件之超過基準容積2倍上限審議原則」檢核表

發文單位
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
發文日期
中華民國 115年06月29日
發文字號
北市都新字第1156028257號
內 容
下載檔案
1150629-115314-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.pdf

轉知日期:(文號)2026-06-29()